企業列報員工福利 有眉角
2023-08-16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勤業眾信昨(15)日表示,近期不少企業紛紛推出加薪或是增加福利等措施吸引優秀人才,而企業舉辦的福利項目包含旅遊活動、尾牙餐聚及摸彩獎金禮品等,公司舉辦各式供員工參與的福利活動,是否須申報為員工薪資所得是許多企業的疑問。
會計師表示可以依一關鍵因素判斷是否要列報員工所得「活動是否限定特定年資或職等才能參加」。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會計師張瑞峰表示,營利事業如果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也已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在舉辦員工旅遊所支付的費用,就必須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除非福利金不足時,而且超出部分確實是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才可以列報為營利事業的其他費用;營利事業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其員工旅遊所支付的費用,可在規定限額內以職工福利項目列報,超過的部分,則以其他費用列支。
至於營利事業招待員工旅遊支出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就必須依照企業所舉辦的旅遊是否只限特定員工才可以參加來判斷。例如:企業舉辦員工旅遊,如果是全體員工都可參加,其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所得。
但如果只是招待特定員工,例如:員工須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或業績等才能參加者。此時支出性質屬營利事業對員工的補助,企業發給應併入員工薪資所得扣繳申報,職福會發給員工的補助則免扣繳,但年底時應列單申報員工其他所得。
另外,企業也常透過尾牙餐聚及摸彩獎金禮品,慰勞員工一整年辛勞。張瑞峰表示,尾牙活動以及抽獎禮品不得動支職福會福利金,不過尾牙聚餐費用能以其他費用列支,且免視為員工所得;摸彩活動無論是營利事業或職福會提供現金或實物禮品,都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扣繳申報。
張瑞峰提醒,由於職福會的福利金含有職工薪資提繳部分,因此,如果職福會給與員工的各項補助,是以職工歷年自薪資提繳部分發給,因為是職工自行提撥,而該部分薪資已在取得年度課徵所得稅,因此免再計入員工所得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