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所税暂缴二模式申报
2020-08-12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2020-08-12 00:14经济日报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今年营所税暂缴申报即将于9月登场,北区国税局指出,除了依法免办暂缴的企业,其余多数营利事业应依据两种模式设算税额,第一种模式,是直接以去年度营所税额的二分之一计算;其次,今年营业额波动较大的企业,则可以上半年营业收入总额来试算暂缴税额。
企业每年要在二个时间点面对营所税,首先是每年5月期间,申报缴纳前一年度的营所税总额;接下来则是在每年9月间,先预缴当年度一半的营所税。举例而言,今年5月1日到6月30日须申报2019年度营所税,而9月1日至9月30日,则是预缴2020年度的营所税。
官员指出,接下来9月登场的营所税暂缴,可以分为二种报缴模式,第一种模式比较单纯,可以直接依据去年度的营所税额来试算,设算其中二分之一为今年度暂缴税额。
采取第一种模式的企业,要自行向公库缴纳暂缴税款,再填写暂缴税额申报书、检附缴款收据给国税局,就算是完成申报。官员指出,为了征纳双方作业方便,若在未享用各类抵减的情况下,用第一种模式进行暂缴,缴纳金额低于新台币2,000元,由于税额不高,可以免到国库缴纳,也不必向国税局申报暂缴。
但有些企业可能去年营收不错,但今年营收较差,若采第一种模式,用去年缴的营所税来试算,会导致今年暂缴税款太高,影响现金水位;因此,还有第二种模式「试算申报」可以选择,不像第一种模式是用估算的,而是直接列帐算出今年前六个月的营业收入总额,依据事业所适用的营所税率来算出本年度的暂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