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纾困研拟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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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纾困研拟两方案

2020-04-27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财政部正着手研议两纾困方案,适度放宽「试算申报」的适用条件,从宽、从简认定企业留抵营业税退税。 (经济日报系资料库)
财政部正着手研议两纾困方案,适度放宽「试算申报」的适用条件,从宽、从简认定企业留抵营业税退税。 (经济日报系资料库)
经济日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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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23:26经济日报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经济,企业苦不堪言。据悉,财政部在税务面已着手研议两纾困方案。首先是今年9月的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将适度放宽「试算申报」的适用条件;其次将从宽、从简认定企业留抵营业税退税。

这两项纾困方案都将有助减缓企业资金压力,助企业度过难关。
 
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除了日前祭出的八大税目缓缴、所得税申报期间全面延长、受影响纳税人可申请延分期缴税等纾困政策外,目前至少还有两大纾困措施正在研议中。
 
首先是针对营所税暂缴申报。每年9月是营所税暂缴申报期间,暂缴税额计算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以前一年度结算申报营所税应纳税额的一半作为税额,也就是「一般申报」,过去有九成以上企业都采此申报方式;第二种则是以当年度前六月营业收入总额来试算税额,称为「试算申报」。
以今年情况来说,企业普遍受到疫情冲击,营收较去年大减,若能以试算申报来计算暂缴税额,资金压力将大幅减轻;但若要采试算申报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会计帐册簿据完备、使用蓝色申报书等,企业未必可选择试算申报。
 
对此,官员表示,这部分一定会来协助业者,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财政部正在研拟如何放宽适用试算申报的条件,避免因暂缴而无形中加重企业资金负担。
 
第二项研拟中的纾困措施则是从宽认定企业留抵溢付营业税退税。
 
现行营业税法第39条中规定,仅有因销售零税率货物或劳务溢付等三种情形发生时才可退还溢付营业税,但同条文也设有但书,「特殊情形」可报财政部个案核定,而新冠肺炎疫情也可视为特殊情形。
 
举例来说,有开立统一发票的商家,因进货规模大于销售规模时,营业税进项税额会大于销项税额,依规定要留抵下期,不能退还,但现在财政部朝向放宽,因疫情受影响,可适用特殊情形,让这笔留抵的溢付营业税退给营业人。
 
据了解,财政部已请国税局统整营业人溢付税额状况,并提出方案,预计近两周内拍板。官员表示,除了将从宽认定外,流程上也会简化,原本须将个案报到财政部,但为了避免大量案件涌入导致行政程序卡关,财政部将下放权力给国税局来认定,国税局也将订出相关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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