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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的 - 实体/线上同步授课 (线上名额已额满)
- 因应净零趋势的兴起和政府对于净零转型的积极推动,以及各组织和企业对于实施净零转型的需求,特别开办低碳化CEO讲习班,协助企业了解净零趋势,期将扩散企业管理层碳管理能力与减碳转型概念,由上至下建立减碳认知与意识,掌握减碳作法及效益,以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并强化企业永续策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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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国内依法登记成立之制造业之在职员工。
- 高阶主管、永续长、经理级以上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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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招生开班30人,依参训资格及报名完成顺序登记上课名额,不接受现场报名。
- 为确保课程品质,线上仅开放9个名额,以北、南部企业优先录取,额满截止。
- 本课程优先录取C26、C27、C28 电子通讯光电制造业。
- 同一家企业报名以3名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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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窗口 04-2242-1717 #245 陈小姐 hazel@tcca.org.tw |
✨课程内容与师资
(主办单位得保留变更议程、讲师与活动之权利) |
✨搜集个人资料告知事项暨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 搜集个人资料告知事项 台中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为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在您提供个人资料予本单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项: 一、 台中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本单位)为办理或执行经济部产业发展署「113年度以大带小制造业低碳及智慧化升级转型补助」之电子资讯产业低碳化及智慧化人才培训人培再充电计画等特定目的而获取您下列个人资料类别: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性别、职业、教育、连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您个人之资料。 二、本单位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下,依本单位隐私权保护政策,搜集、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三、本单位将于搜集目的之存续期间合理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四、除搜集之目的涉及国际业务或活动外,本单位仅于中华民国领域内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五、本单位将于原搜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产业之推广、宣导及辅导、以及其他公务机关请求行政协助之目的范围内,合理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六、您可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 条规定,就您的个人资料向本单位行使之下列权利: (一)查询或请求阅览。 (二)请求制给复制本。 (三)请求补充或更正。 (四)请求停止搜集、处理及利用。 (五)请求删除。 您因行使上述权利而导致对您的权益产生减损时,本单位不负相关赔偿责任。另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4 条规定,本单位得酌收行政作业费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确之个人资料,本单位将无法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关业务。 八、您了解此一同意书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之要求,且同意本单位留存此同意书,供日后取出查验。
个人资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贵单位上述告知事项。 二、本人同意贵单位搜集、处理、利用本人之个人资料,以及其他公务机关请求行政协助目的之提供。 |
✨欲了解更多全系列课程 |
✨注意事项 - 本课程经遴选资格通过者,参训费用由经济部产业发展署全额补助。
- 本课程报名资格需为国内依法登记成立之制造业(C类)在职员工或取得本部工业局核发创意生活事业证书企业之在职员工。 (不属于前述身分者,恕不受理报名)
- 当年度同一名称课程每人以参加1次为限。
- 为确保您的上课权益,报名后培训单位会进行人工审查,若上课前2个工作天后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请来电洽询。
- 学员若因个人因素无法前来上课,敬请于上课前五日(含)提出。 已完成报名之学员如因故无法前来上课,得以改换公司其他人员前来上课,敬请于开课前五日(含)通知培训单位,告知上课人员有更换。
- 为配合讲师时间或临时突发事件,主办单位有调整日期或更换讲师之权利。
- 为尊重讲师之智慧财产权,恕无法提供课程讲义电子档。
- 因应性别主流化国际趋势,打造友善职场之发展,欢迎女性学员踊跃报名。
- 本课程为经济产业发展署补助计画,受训学员需填写个人基本资料与相关同意书,并于每堂课程上课须签到、下课须签退,出席时数须达报名课程总时数80%以上,且结训学员需配合工业局培训后电访调查。
- 课程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以随时修正、补充之,并保有随时修改及终止本课程之权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 终止、修改或暂停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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