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報告 企業快備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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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報告 企業快備妥

2022-04-06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提要:

報稅季來臨 跨國集團成員去年受控交易金額達2億 收入總額逾3億 須提供相關資訊

2022/04/05 21:37:33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報稅季即將在5月登場,台北國稅局表示,去年收入總額達到新台幣3億元以上、受控交易金額達2億元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成員,除了申報營所稅,還要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供國稅局未來查核使用。
官員表示,2021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期就要來了,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相關規定備妥,營利事業若該年度的收入總額、受控交易金額皆達標,並符合法定的條件,便有義務備妥移轉訂價報告待國稅局查核。

各類要件當中,最主要項目是「受控交易」的金額,是否達到2億元標準。

官員表示,受控交易是指關係人相互間的交易,也就是國內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間,具有從屬關係的情形,或以多層控股的模式,間接被另一事業持有或控制,還有具從屬關係的非營利團體之間的交易。

第二項要件為收入總額,包括企業日常營收淨額,以及諸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營業收入等合計數。

這部分有設定二個區間,官員表示,若受控交易金額達2億元,年度收入總額又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集團成員,將直接視為移轉訂價查核的對象。

其次則是收入總額達3億元以上、未達5億元的企業集團成員,若有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一,才會成為被查核的對象:

第一項條件為享受租稅優惠,且申報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時,可抵減的稅額合計超過200萬元者;第二項條件則是當年度有申報盈虧互抵,扣除前十年虧損金額超過800萬元;第三項條件則是有跨國往來交易,意即受控交易的對象,是與境外關係企業有關,包括總公司及分公司間的交易,也屬於國稅局會盯上的類型。

未來國稅局發動移轉訂價查核時,官員表示,上述被要求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的營利事業,應於書面調查函送達日起算一個月內,提示移轉訂價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未在期限內提示者,將比規定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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