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零承诺趋势下对贸易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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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零承诺趋势下对贸易所带来的影响

2022-07-20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2022-07-18 秘书室(对外沟通小组)
依照「净零追踪器」(net zero tracker)的统计,截至2022年5月中为止,已有128个国家于法律上或政策上宣示将以净零为目标,该些国家之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的88%、国内生产毛额占全球的90%、人口数则占全球人口的85%,行政院院会于今(2022)年4月21日通过、将送立法院审议的「气候变迁因应法」草案也将我国之净零目标入法。为了达成净零排放的目标,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实施碳定价措施,例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或碳税。

依据世界银行于2021年5月出版的「2021年碳定价现况与趋势」报告,截至2021年为止,全球共有64个碳定价措施,实施这些碳定价措施之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了全球21.5 %,随着净零目标入法的趋势日益增加,实施碳定价措施的趋势只会更加明显。伴随着碳定价措施而来即是碳边境调整措施,亦即是为了解决碳泄漏以及提供本国产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实施碳定价措施的国家,同样要求进口产品必须适用与本国同类产品相同的碳定价措施、以及/或是豁免出口产品本应负担的碳定价措施下的成本,欧盟即打算于2023年开始试行其碳边境措施(EU CBAM)。
 
  前述的脉络可能对贸易活动造成哪些影响?首先,面临碳边境措施可能逐步扩大的趋势,于国际贸易下进行交易的产品将需要提供有关产品碳含量的资讯,以便进口国执行其碳边境调整措施,例如EU CBAM即要求进口商必须针对CBAM涵盖之进口产品的单位产品碳含量,购买并缴交CBAM凭证,故,如何计算产品碳含量,势必成为产品贸易活动中一项新兴且复杂的课题。
 
  其次,在排放权交易制度开始有跨国连结、以及各国政府与企业不排除透过购买碳权来达成净零目标的两股趋势下,进行跨境贸易的对象除了产品与服务业之外,也将包括各类的「碳权」,此时,传统的贸易规范,包括来自公部门的管制以及私部门的契约,面对「碳权」此一无形的贸易对象是否适用?或应如何修正?甚至是否需要完全不同的规范形式与态样?这些都将对政府与企业带来全新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各界需要对「碳权」此一贸易对象有更全面性以及正确的理解,方得以解决上述的问题。
 
  综上,净零趋势下日益增加的碳定价措施以及伴随而来的碳边境调整措施,对于贸易活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冲击,包括如何计算贸易活动下之产品的碳含量、以及如何因应「碳权」此一新兴的贸易对象。此一冲击对于身为贸易大国的我国可能带来更高的挑战,建议政府与企业均应及早着手准备因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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