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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的
- 为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串联产业组织合作,掌握其经营现况与面临问题,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特别规划「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主题讲座」 协助企业强化经营韧性以健全其财务体质及企业资金运用,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及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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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加投贷后业者,以及对政策资源有需求的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系统服务业者等。
- 课程完全免费,欢迎至最下方填写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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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窗口
04-22421717#261朱经理ally@tcc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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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与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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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连结
✨欲了解更多系列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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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个人资料告知事项暨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
搜集个人资料告知事项
台中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为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在您提供个人资料予本单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项:
一、 台中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本单位)为办理或执行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113年中小企业加速投资行动方案升级转型发展计画」等特定目的而获取您下列个人资料类别: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性别、职业、教育、连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您个人之资料。
二、本单位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下,依本单位隐私权保护政策,搜集、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三、本单位将于搜集目的之存续期间合理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四、除搜集之目的涉及国际业务或活动外,本单位仅于中华民国领域内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五、本单位将于原搜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产业之推广、宣导及辅导、以及其他公务机关请求行政协助之目的范围内,合理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六、您可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 条规定,就您的个人资料向本单位行使之下列权利:
(一)查询或请求阅览。
(二)请求制给复制本。
(三)请求补充或更正。
(四)请求停止搜集、处理及利用。
(五)请求删除。
您因行使上述权利而导致对您的权益产生减损时,本单位不负相关赔偿责任。另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4 条规定,本单位得酌收行政作业费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确之个人资料,本单位将无法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关业务。
八、您了解此一同意书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之要求,且同意本单位留存此同意书,供日后取出查验。
个人资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贵单位上述告知事项。
二、本人同意贵单位搜集、处理、利用本人之个人资料,以及其他公务机关请求行政协助目的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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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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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场地座位有限,本活动将由主办与执行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将于活动前2天以电子邮件寄发含有报到编号的「报到通知」,以示您的出席资格;未通过审核者,亦会收到一封婉拒通知信。若您未收到任何通知信件,请来电询问。本活动不开放现场报名,活动当日未持有含有报到编号的「报到通知」的来宾,恐无法入场参与活动,若造成不便,还请见谅。
- 课程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以随时修正、补充之,并保有随时修改及终止本课程之权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 终止、修改或暂停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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